8月20日,山西省發展改革委發布《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斗桨浮诽岬?,發電側容量補償適用范圍適時由煤電拓展至天然氣發電、風電、光伏、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容量補償實行統一的電價標準,容量補償費用由容量補償標準、有效容量、供需系數共同確定。
探索建立市場化容量補償機制,推動由補償傳統機組固定成本缺額向市場保障系統長期容量充裕度轉變,通過市場發現容量價格,在發電側逐步形成“電能量+容量”的兩部制市場價格體系。
其中,存量項目機制電價定為0.332元/千瓦時(含稅)。
機制電量每月按機制電價與市場交易均價的差價進行場外結算。機制電量只進行一次差價結算。
增量項目為2025年6月1日(含)以后項目。
競價上限考慮增量項目合理成本收益、綠色價值、電力市場供需形勢、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初期,為避免無序競爭,設定競價下限,競價下限考慮最先進電站造價水平(僅包含固定成本)折算度電成本(不含收益)確定。首次競價上限按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格確定為0.332元/千瓦時(含稅),下限為0.199元/千瓦時(含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