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海市經濟信息中心發布關于組織開展上海市2025年度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的公告。
公告指出,符合下列條件的新能源項目主體可參與機制電價競價:
(一)全容量并網項目。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投產且未納入過機制執行范圍的自愿參加競價的新能源項目,包括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風電、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生物質發電等項目,不含外送配套電源。全容量投產時間認定標準:1.集中式新能源項目:以項目最后一臺機組的并網時間為準。產生異議的,以“多方核驗”方式確認項目投產信息。2.分布式新能源項目:以電網企業營銷系統中明確的并網發電時間為準。
(二)承諾并網項目。競價公告發布時未投產,但建設單位承諾公告發布的次年底前全容量投產的集中式或分布式新能源項目。
(三)分布式電源聚合商。1.聚合商代理的分布式項目,其最早與最晚投產時間間隔不得超過1年;2.聚合商須具備合法資質,并與其代理項目簽訂書面委托協議。
(四)例外規定。深遠海風電等成本差異較大的項目、已通過競爭性配置形成價格的特殊新能源項目按相關政策明確的上網電價執行,暫不參加統一競價,后期根據本市實際情況組織實施。
本市對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風電、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生物質發電等各類參與主體原則上進行統一競價。經成本調查確認,與一般類型項目相比平均成本差異較大的項目,可單獨組織競價。
首次競價電量規模核定:
(一)首次納入機制的電量規??蓞⒖急臼性隽啃履茉错椖可暇W電量規模和現有非市場化的新能源電量比例確定。
(二)增量項目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間全容量投產項目;
(三)增量項目上網電量按近3年本市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同類型項目平均利用小時數核算,并扣除廠用電量;
第二次及以后競價電量規模。自第二次競價起,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及專業機構,綜合以下因素確定次年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
(一)上年度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目標完成情況;
(二)工商業用戶電價承受能力及電力供需情況;
(三)行政區域內新能源增量項目情況。
市發展改革委于每次競價啟動前,依據項目合理收益、綠色能源溢價空間、電力市場供需形勢、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申報價格上下限。首次競價,競價價格上限原則上可根據項目合理收益率,或參考本市燃煤基準價合理確定。競價下限以同期先進電站造價水平為基準,折算不含收益的度電成本(僅包含固定成本),必要時可參考新能源EPC市場報價。市發展改革委可對新能源發電項目實施成本調查。
已獲得入選資格的新能源項目,在與市電力公司簽訂差 價協議時可自愿申請全部或部分退出執行機制電量差價結 算,退出部分不再納入機制執行范圍,該項目也不得參與后 續年份的機制電價競價。公示結束后一月內未主動簽訂差價 協議,視為全部放棄執行機制電價。
原文如下:
關于組織開展上海市2025年度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的公告
根據《關于上海市貫徹落實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上海市2025年度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組織開展上海市2025年度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工作?,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價申報主體
2025年6月1日(含)-2026年12月31日(含)全容量并網且未納入過機制電價執行范圍的新能源項目,含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風電、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生物質發電等,不含深遠海風電等成本差異較大的項目、已通過競爭性配置形成價格的特殊新能源項目。
二、競價申報平臺
本次競價申報通過線上平臺進行操作,其中:集中式新能源項目登錄“新能源云”平臺申報(https://sgnec.sgcc.com.cn/);分布式新能源項目通過“網上國網”APP或“95598 智能互動”網站(https://www.95598.cn)申報。
具體申報操作說明詳見附件1、2、3。
三、競價程序安排
(一)提交競價材料(10月10日-10月22日)
參與競價的新能源項目,通過競價申報平臺完成項目信息填報和材料提交。填報時間為10月10日8:30至10月22日24:00,未按期填報的,視為放棄本次競價資格。
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件4中的相關內容,集中式申報項目競價信息承諾書模板詳見附件5,分布式電源聚合商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模版詳見附件6。
(二)審核競價材料(10月23日-11月11日)
項目申報材料審核,11月3日前完成初審,11月11日完成全部審核。未通過初審的項目可于11月6日前補正并申請復核,逾期未重新提交資料,視為放棄本次競價資格,請及時關注競價申報平臺的審核狀態。
(三)公示審核結果(11月12日-11月18日)
在“新能源云”、“網上國網”、“95598 智能互動”等平臺分別公示審核結果,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履約保函提交與審核(11月12日-11月19日)
1.提交履約保函。11月12日-11月14日,參與競價的未投產新能源項目,通過競價申報平臺提交履約保函(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無需開具;委托代理商代理競價的應按要求開具履約保函)。如開具紙質保函,除在競價平臺提交履約保函(掃描復印件)外,還須將原件于11月14日前提交至保函審核工作組(集中式項目郵寄至浦東新區源深路1122號1203財務部電價處,聯系電話13918441322;分布式項目提交至所屬供電公司營業廳,營業廳信息詳見附件7)。未按期提交的,視為放棄本次競價資格。履約保函的保函金額計算公式及相關參數詳見附件8。
2.履約保函審核。保函審核時間為11月12日-11月19日。如需修改紙質保函,請申報主體攜帶簽字蓋章后的保函退回申請(模板詳見附件9),現場取回保函原件(分布式項目可至提交保函原件的供電公司營業廳取回),并于11月17日前完成保函重新提交補正。逾期未重新提交,視為放棄本次競價資格;重新提交后仍未通過審核的,取消本次競價資格。請及時關注競價申報平臺的審核狀態。
(五)申報價格出清(11月20日)
公示與審核結束后,獲得競價資格的項目單位,需在11月20日13時00分至17時00分,通過“新能源云”、“網上國網”、“95598 智能互動”平臺申報電量規模、機制電價。申報價格提交后,不得更改。競價平臺將自動完成已申報項目的價格出清。
(六)公示競價結果
價格出清結束后,經審核無誤,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通過“新能源云”、“網上國網”、“95598 智能互動”等平臺公示出清的項目名稱、項目類型、機制電量比例、機制電價等信息,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提交書面異議及證明材料(將書面異議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咨詢郵箱)。
(七)公布競價結果
競價結果公示結束,經審核后發布競價結果。
(八)履約保函退還
競價結果公布后,未入選項目可攜帶簽字蓋章后的履約保函退回申請,向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申請退還保函,入選項目全容量并網后可申請退還保函。
(九)簽訂協議(12月)
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與入選項目簽訂差價協議,明確機制電量、電價、結算方式等條款。
(十)有關提示
上述時間為初步安排,如有調整,請及時關注競價申報平臺發布的信息。
四、咨詢服務
為確保競價工作順利開展,競價工作組將組織有關人員通過郵箱、電話方式提供競價申報咨詢服務,對收集到的咨詢問題通過 “新能源云”網站(競價專區)以及“網上國網”APP、“95598 智能互動”發布答復內容,請及時關注。
1.咨詢郵箱
集中式:policyconsulting@yeah.net
分布式:SHDL@longshine.com
2.競價咨詢電話
工作時間:10月10日至本次競價結束,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政策咨詢(集中式):021-28925544
政策咨詢(分布式),可聯系項目所屬供電公司,聯系方式如下表。
附件:
附件1.“新能源云”網站競價申報操作手冊.pdf
附件2.“網上國網”App競價申報操作手冊.pdf
附件3.“95598智能互動”網站競價申報操作手冊.pdf
附件4.上海市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方案.pdf
附件5.競價信息填報承諾書.docx
附件6.分布式電源聚合商與代理項目委托協議.docx
附件7.各供電公司營業廳信息.pdf
附件8.相關參數與計算公式.pdf
附件9.履約保函退回申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