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新型儲能規模化建設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文件明確,2027年,新型儲能基本實現規模化、市場化發展,技術創新水平和裝備制造能力穩居全球前列,市場機制、商業模式、標準體系基本成熟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穩定運行的多元儲能體系初步建成,形成統籌全局、多元互補、高效運營的整體格局,為能源綠色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全國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1.8億千瓦以上,帶動項目直接投資約2500億元,新型儲能技術路線仍以鋰離子電池儲能為主,各類技術路線及應用場景進一步豐富,培育一批試點應用項目,打造一批典型應用場景。
推進電源側儲能應用。推動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基地合理規劃建設新型儲能。建設一批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促進新能源電站與配建新型儲能聯合運行,平滑新能源出力曲線,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提供電網穩定支撐能力。研究煤電機組與電化學儲能、飛輪儲能、熱儲能等新型儲能項目聯合運行,優化運行方式,提升調節能力。鼓勵利用退役火電廠場地和送出線路,科學規劃建設新型儲能。
拓展電網側儲能應用。推動在負荷密集接入、大規模新能源匯集、大容量直流饋入等關鍵電網節點,開展獨立儲能電站建設。加快推進構網型儲能在高比例新能源電網、弱電網及孤島電網的示范應用,推廣配電網新型儲能應用,提升新型儲能對電力系統穩定運行支持能力。鼓勵在配電網擴建受限或偏遠地區推廣電網替代型儲能。
合理提升新型儲能調用水平。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地區應綜合考慮系統需求、安全性、調節經濟性等因素,優化各類調節資源調用序位,結合系統需要科學增加新型儲能調用,盡量減少煤電機組頻繁深度調峰、日內啟停調峰。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遵循市場交易結果調用各類調節資源。
鼓勵新型儲能全面參與電能量市場。推動“新能源+儲能”作為聯合報價主體,一體化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推進具備獨立計量、控制等技術條件,符合相關標準規范和電力市場注冊基本條件,具有法人資格的新型儲能項目,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能量市場。有序推動新型儲能參與中長期市場。引導新型儲能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結合電力市場建設進展,有序引導新型儲能參與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市場,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研究探索爬坡、轉動慣量等輔助服務品種,逐步擴大新型儲能參與輔助服務規模。
加快新型儲能價格機制建設。推動完善新型儲能等調節資源容量電價機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補償機制,對電力系統可靠容量給予合理補償。各地要加快推進電力中長期、現貨市場建設,完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推動合理形成新型儲能充放電價格。
原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新型儲能規模化建設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發改能源〔2025〕1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為推動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新型儲能規模化建設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