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重慶兩江長興電力有限公司發布重慶2025-2026年用戶側儲能EPC招標公告,本項目建設規模預計200MWh,采用單價報價,項目單價最高含稅限價為1.05元/Wh。
招標范圍為用戶側儲能工程建設及配套的項目的實施,包含項目的備案、勘察設計、儲能系統全套設備采購供貨、儲能系統外的設備材料采購供貨。
儲能系統設備供貨含電池及電池系統、EMS(含數據采集)、BMS、PCS、監控系統、溫控系統、消防系統、隔離變壓器(根據廠家設備技術需求配置)、預裝式升壓箱變(根據10kV并網項目需求配置)、儲能實時控制器、儲能匯流柜、附屬設備(包括集裝箱、柜及內部的配電、環控、消防、照明等,及其箱體內所有電氣元件、電纜和通信線纜、監測用戶端功率的功率變送器或智能電表等)、系統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如有)、網關、交換機、表計(含第三方校驗、檢定)等。
業績類型要求具有1個設計+1個施工業績或者1個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或者1個EPC總承包業績。必須具備以下儲能設備相關供貨業績之一,不少于5MWh的單個磷酸鐵鋰用戶側儲能系統集成項目業績或累計不少于50MWh磷酸鐵鋰用戶側儲能系統集成項目業績。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原文如下:
重慶兩江長興電力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用戶側儲能項目EPC總承包框架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重慶兩江長興電力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用戶側儲能項目EPC總承包框架,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兩江長興電力有限公司,項目建設單位為重慶兩江長興電力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長電能源(廣東)有限公司、代管公司(長電能源(上海)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重慶、廣東、浙江、江蘇、上海、安徽、四川、貴州、湖南等區域。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在上述省市范圍內獲取用戶側儲能項目,承擔經建設單位批準同意后的用戶側儲能工程建設及配套項目的實施。本次標的建設規模預計200MWh,采用單價報價,項目單價最高含稅限價為1.05元/Wh。
注:本次招標的具體項目規模和容量最終以招標人發給承包人的具體項目訂單和實施合同為準,在實施過程中如遇項目調整則以招標人調整后的為準。
2.3 招標范圍:在上述省市范圍內獲取用戶側儲能項目,承擔經建設單位批準同意后的用戶側儲能工程建設及配套的項目的實施,包含項目的備案、勘察設計、儲能系統全套設備采購供貨、儲能系統外的設備材料采購供貨、設備運輸、建安工程(含裝置性材料)、保險、項目管理、系統接入、安裝、調試、試驗、驗收、電網接入、并網測試、試運行、消缺、培訓、安全設施“三同時”(如有)、向住建等部門進行消防設計備案審查(如有)、屬地電網企業和屬地行政及相關單位的審查驗收備案(如有)、接入電網測試和評價(如有)、三峽水利虛擬電廠及發包人儲能管理平臺(云端EMS系統)接入、臨時技術改造及相關服務等,保證儲能系統具備投運所需的所有條件,并通過發包人、電網以及能源主管部門的驗收等全部工作交鑰匙工程。所有工作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包括但不限于:
1、項目獲取:目標市場調研,包括但不限于用戶篩選、項目相關政策的研究、屬地的準入標準及要求、當地電網接入政策的情況、消防備案的相關政策等;提供供建設單位項目投資決策的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基本情況介紹、近一年的電費賬單和用電負荷數據、配電系統拓撲結構圖、廠區平面布置圖等”;配合建設單位與用戶簽訂合同及其相關商務條件的商定。
2、工程勘察設計:儲能電站本體及送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全部勘察、物探、設計、評審及相關服務的全部工作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方案設計、項目接入系統(含接入相應間隔)設計及相關方案評審、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審查)、監控系統設計、安全防護及VI標識設計、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如有)、防孤島檢測及安全自動系統設計、竣工圖設計、環評(如有)、預算編制、保護定值計算并通過審查、第三方審查代理、技術規范書、配合發包人做好技術咨詢服務、辦理項目有關的申請批復手續、設計方案(含圖紙)經政府及屬地電網企業(供電部門)審查通過、全過程參與并滿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直至竣工驗收合格的相關工作。3、儲能系統設備供應:
承包人采購儲能系統設備并運抵交貨地點,履行完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1)儲能系統設備供貨:含電池及電池系統、EMS(含數據采集)、BMS、PCS、監控系統、溫控系統、消防系統、隔離變壓器(根據廠家設備技術需求配置)、預裝式升壓箱變(根據10kV并網項目需求配置)、儲能實時控制器、儲能匯流柜、附屬設備(包括集裝箱、柜及內部的配電、環控、消防、照明等,及其箱體內所有電氣元件、電纜和通信線纜、監測用戶端功率的功率變送器或智能電表等)、系統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如有)、網關、交換機、表計(含第三方校驗、檢定)等。
(2)設備集成與連接:儲能系統作為不可分割的整體由同一供貨人成套提供。儲能系統內部所有的機械、電氣、通信、外殼、接地等連接和配合(包括電池艙與 PCS 的連接電纜、PCS 與隔離變壓器或升壓變壓器的連接電纜),對于合同中沒有列項的一些系統零星配套物資,均屬于投標人的責任范圍,其價格應包含在系統列項的合同價之中,發包方不再另外支付。
(3)設計與技術服務:包括在供貨范圍內所有設備主要元器件的選型、制造、軟件設計開發更新升級、提供相關圖紙資料、試驗(包括工廠試驗、出廠試驗)、包裝、設備運輸、交貨、現場開箱檢查,指導現場安裝、調試和試驗,參加聯調試運行、系統驗收、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其它設備的設計聯絡會及設計協調會、設備維護、升級改造、缺陷消除、防腐、保養、環境污染處置(若有)、廢棄物處理、保險、稅費、技術資料、所有技術服務、接入三峽水利虛擬電廠及發包人儲能管理平臺(云端EMS系統)、接入用能單位監控平臺(含相應輸入輸出設備)、網絡安全、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包、培訓工作以及售后服務等。
(4)承包人在質保期限內,每年對設備消防系統進行一次檢測(檢測單位應具有消防系統檢測、維護相關資質,檢測人員應具有相關部門認可的相關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出具的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并出具消防系統檢測試驗報告。
(5)采購范圍內的儲能系統設備及相應的設備設施需達到國家和屬地相關管理機構的電池質量抽檢合格標準,消防系統等需要驗收合格。質保期內的電池、電池管理系統、安全監控、通訊聯絡、消防自動告警、爆炸自救、工藝設備等需滿足國家和屬地各級管理機構的相關要求,如無法滿足時,必須進行免費更換或升級。
4、建筑安裝工程(含儲能系統設備以外的設備材料):
包括發包人投資建設的用戶側儲能項目的施工建設(含項目管理與協調)及乙供設備/材料供貨(含履約、品控)。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儲能電站配電系統改造、項目乙供設備/材料采購供應及安裝(包含計量柜(含屬地電網企業的計量柜)、屬地電網企業接入系統方案和設計審查等要求的相關設備、交流線纜、橋架等輔材)、儲能項目監控設備安裝并接入三峽水利虛擬電廠及發包人儲能管理平臺(云端EMS系統)、儲能設備的安裝(含設備吊裝)、土建施工(含施工場地必要的通電、通水、通路及場地平整措施、安健環措施,含施工場地土地補償、綠化及青苗賠償、圍欄、消防器材及工器具存放設施等工作)、工程質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電力質監機構質量監督(如有)、培訓等;系統接入電網系統檢測、調試、并網檢驗及接入、試運行直至驗收交付生產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的工作,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項目符合國標標準、行業標準、項目所在地地方規定、屬地電網企業、用能單位、消防驗收部門、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國家和屬地環保部門的要求、發包人的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內容達到運行標準規定的要求并通過驗收投運。工程實施過程中要求提供相關的試驗、運行、維護手冊;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檢測、研究試驗及為投標人投保的工程保險費(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因項目引起的原建(構)筑物的拆除、還建及修復及建(構)筑物的加固,線路、間隔的改造以及委托具備消防驗收資質第三方單位提供消防驗收報告等;配合甲方向有關部門申請并獲取相關的一切所需許可及審批。
5、其他相關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除須完成辦理施工電源水源、棄土外運、雨污給排水的市政連接等相關手續外,還須保證本項目施工采購范圍的全部臨建、建筑及安裝工程、進場道路、站內道路、給排水系統、儲能場區硬化、站內綠化等設施滿足國標標準、行業標準、項目所在地、屬地電網企業、用能單位、各行政機關的要求及合同約定并達到運行標準規定的要求;完成安全、環保、消防、防水、防沙、防塵、防鼠、防盜、擋土墻、排水溝、護坡、草皮、樹木、補充綠植、移植、恢復等附屬設施施工。
(2)承包人通過技術、管理等服務及時完成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檢驗、電網企業驗收,完成接入電網測試報告和模型評價報告(如有),提供(CMA或CNAS)單位出具的電能質量預測評估報告(如有)和電能質量測試分析報告(如有),負責消防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工作,承包范圍內質保期限的相關服務(包含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編并完成交付)。
(3)提供儲能電站2年網絡通訊服務及費用。
(4)負責項目的所有協調工作,辦理與項目有關的所有許可文件、手續、備案及驗收工作,負責儲能電站運行需要的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配置等。
(5)需滿足三峽水利虛擬電廠及發包人儲能管理平臺(云端EMS系統)接入要求,根據要求提供虛擬電廠平臺接入所需的網關和交換機。
(6)開展電化學儲能項目安全條件和設施論證評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要對電化學儲能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進行綜合分析,形成書面報告;在竣工或試運行完成后對項目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項目投運一定時間后開展安全后評價,確保項目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2.4 項目實施:EPC總承包單位負責每單個項目的勘察、設計、預算編制、圖紙繪制、施工、所有設備材料選型及采購等;負責項目安全、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驗收;負責工程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的檢測、研究試驗及保險購買(包括施工場地租用、余物清理)的費用。
2.5 框架服務有效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框架服務有效期截止或招標人實際采購量達到標的總容量時本框架結束,框架服務有效期時間以入圍供應商推送項目時間為準。
2.6 合同包劃分及標的清單:本項目確定綜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應商為中標人。項目實施施行訂單分配,誰先向招標人提供儲能項目合作訂單,并通過招標人決策審批,誰先分配訂單份額。1、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每個入圍供應商應向招標人提供儲能用戶合作訂單和項目實施方案,合作訂單和項目實施方案需經招標人審定,以招標人(或其指定的項目建設單位)與儲能用戶簽訂了正式合同、或簽訂三方協議為準。
2、如接到招標人書面通知后,若選用的供應商因自身原因無法及時開展相關工作的,招標人可委托其他入圍供應商開展工作,若其他入圍供應商因工期、質量等原因無法正常完成此委托事項的,招標人可另行采購并委托其他供應商完成。3、預計采購容量為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具體委托量為準。注:實際工期以開工報告、竣工報告為準。
2.7 框架采購協議執行規則:(1)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必須充分認識和無條件承擔上述風險,對于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出現履約及其他問題,將依法追究投標人責任。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招標人有權對中標人實行違約處理:1)在框架招標有效期內,中標人放棄中標資格的,按照《重慶三峽水利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標采購信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2)中標人出現拒簽合同、質量不合格等違約情況或中標人出現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情況,按照《重慶三峽水利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標采購信用管理辦法》進行扣分處理。(2)當所有中標人均無法滿足要求放棄中標資格的,招標人有權提前終止本次框架招標結果,并同時啟動新一輪框架招標。(3)針對單個儲能項目,如因市場因素導致該項目單位建設成本下降時,在項目決策前,投標人應承諾根據雙方協商情況相應調整該項目合同單價。(4)潛在中標人投標則視為知悉和認可招標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的資質條件:(1)設計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2)施工資質:投標人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3)電力設施許可證:國家能源局(原電監會)或其派出機構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為承裝類五級及以上、承修類五級及以上、承試類五級及以上;(4)專業設備材料供應商資格要求:儲能系統EMS(虛擬電廠平臺系統或儲能項目管理系統)、PCS、BMS、電池設備中,投標人應具備至少1項為自產設備并提供證明文件,自產設備必須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或第三方認證的試驗報告。
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績條件:(1)業績時間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業績以合同協議書簽訂時間為準)。(2)業績類型要求:①具有1個設計+1個施工業績或者1個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或者1個EPC總承包業績。承包人提供的業績為聯合體業績的,其在該業績中的工作分工應與本項目承擔的分工一致。②必須具備以下儲能設備相關供貨業績之一:不少于5MWh的單個磷酸鐵鋰用戶側儲能系統集成項目業績;或累計不少于50MWh磷酸鐵鋰用戶側儲能系統集成項目業績。(3)業績類別要求:用戶側儲能項目。(4)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承包人提供該業績的合同協議書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材料或在建項目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3、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容。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如投標人為聯合體,聯合體牽頭方由聯合體各方自行約定,且聯合體單位不超過3家,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聯合體投標協議提交招標人;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